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北京外國語大學法學院萬猛教授,北京外國語大學法律系已經初具規(guī)模,并形成了培養(yǎng)復合型涉外法律人才的辦學特色和穩(wěn)健務實的辦學風格。學院設本科法學專業(yè),學生在校期間同時修讀英語言文學學位。北京外國語大學法學院萬猛教授簡介如下:
萬猛(Wan Meng), 法學博士,教授, 北京外國語大學法學院院長。
中國國際經濟貿易仲裁委員會仲裁員、中國海事仲裁委員會仲裁員、美國夏威夷大學訪問教授、澳大利亞新南威爾士大學客座研究員、武漢大學法學院兼職教授、中南財經政法大學兼職教授、世界法學家協(xié)會(WJA)會員、中國仲裁法學會常務理事、中國高校財稅法教育研究會常務理事、北京國際法學會副會長等。
1979年9月至1982年7月——湖北省荊州師范?茖W校外語系學習英美語言與文學;
1982年7月至1985年9月——湖北省石首市第二中學講授英語;
1985年7月至1987年7月——武漢大學法學院攻讀法學碩士學位;
1987年7月至1991年9月——湖北省高級人民法院從事審判與研究工作;
1991年9月至1994年7月——武漢大學法學院攻讀國際經濟法專業(yè)博士學位;
1994年7月至1996年9月——湖北省高級人民法院從事經濟審判工作;
1996年9月至1997年10月——倫敦大學從事博士后研究;
1997年10月至2000年7月——任湖北省高級人民法院經濟審判庭副庭長、庭長,四級高級法官;
2000年7月至2002年010月——任武漢海事法院黨組書記、院長,三級高級法官;
2002年10月——北京外國語大學法學院任教。
1999年4月開始享受政府特殊津貼
主要研究成果 :
1〈〈英美證券法律制度比較研究〉〉(博士論文),1998年10月武漢工業(yè)大學出版社出版;
2.高等學校法學教材〈〈國際經濟法學〉〉(合著),1994年5月高等教育出版社出版(1995年12月30日獲第三屆普通高等學校優(yōu)秀教材國家教委中青年獎);
3. 《法學核心課程同步分類詞匯手冊(中英對照)》(主編),高等教育出版社2006年1月出版;;
4.《國際經濟法成案研究》(合著),1995年3月武漢大學出版社出版;
5.《國際商貿慣例大全》(編委兼撰稿人),1994年武漢工業(yè)大學出版社出版;
6.《美國市場經濟體制》(合著),1994年3月蘭州大學出版社出版;
7.〈〈涉外經濟實務與國際慣例〉〉(合著),1993年3月武漢大學出版社出版;
8.〈〈中國與關貿總協(xié)定——著名法學家談“入關”〉〉(合著),1992年12月武漢出版社出版;
9.〈〈論判決撤消濫用職權的行政行為〉〉,載于〈〈行政審判實踐與研究〉〉,1991年中國法制出版社出版;
10.〈〈論提單爭議的法律適用〉〉,載于〈〈第七屆全國海事審判專題研討會論文集〉〉,1998年7月 大連;
11.〈〈審理稅務行政案件的幾個法律問題〉〉,載于〈〈人民司法〉〉,1990年第二期(獲該刊1990年度優(yōu)秀論文征文榮譽獎);
12.〈〈企業(yè)集團若干法律問題探討〉〉,載于〈〈通向21世紀的中國法制之路〉〉,1999年3月中國青年出版社出版;
13.〈〈行政審判有關問題探討(上)〉〉,載于〈〈律師世界〉〉1991年第三期;
14.《行政機關有關問題探討(下)》,載于《律師世界》1991年第四期;
15.《行政機關不作為也會“吃官司”》,載于《地方政治與行政》1991年第1、2期;
16.《案例分析》,湖北省行政學會1990年7月刊印;
18.FINANCIAL REGULATION IN THE GREAT CHINA AREA:MAINLAND CHINA,TAIWAN AND HONGKONG SAR,合著,KLUWER LAW INTERNATIONAL 2000年第一版;
19.《WTO對我國法制建設的影響》,2001年4月為湖北省委政府提出的專題報告;
20.《論涉嫌海盜犯罪中海事請求人權利之保護》,載于《判解研究》2001年第3期;
21. 《銀行保理業(yè)務風險的法律分析》,載于《中國金融》2004年第1期;
22.《信用證開證擔保中的法律問題》,載于《法律適用》2004年第3期。
23. 《金融風險與監(jiān)管》北京市教委社科面上項目SM200510011006號。
24.《金融風險與監(jiān)管》,中國金融出版社2006年6月出版。
25. 《跨國法律人才的培養(yǎng)》,載于《中國大學教學》2009年第10期。
研究領域:國際經濟法、國際商法、金融法、國際商事仲裁
近年來,越來越多的職場人士選項攻讀在職研究生提升自己,進而在職場中獲得更多升職加薪的機會。上海財經大學人力資源管理在職研究生主要有面授班/網絡班兩種授課方式可選,其中面授班均在學校上課,雙休日其中一天授課,法定節(jié)假日和寒暑假不上課;網絡班即網絡遠程學習,學員通過直播課堂、錄播回放、在線答疑等方式實現,學員可自由安排學習時間,不受地域限制。
上海財經大學在職研究生采取資格審核方式入學,無需入學資格考試,免試入學。在職研究生報名條件是:本科學歷、并獲得學士學位后滿三年(原專業(yè)不限);雖無學士學位但已獲得碩士或博士學位者。滿足條件的學員全年均可向院校提交報名申請材料進行報名,完成全部課程學習并通過考核可獲得結業(yè)證書;后期結業(yè)后可報名參加申碩考試,只考外國語和學科綜合2門,滿分均為100分,學員達到60分及格即可通過考試,學員通過考試并完成論文答辯后即可獲得碩士學位證書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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